一道困扰高一学生的物理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59:57
问题是这样的:有些国家的交管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订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取10m/二次方秒),以警示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
将会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车辆是达不到的,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
假如两辆车以36km/h的速度相向而撞,碰撞时间为0.0012s,驾驶员是否有危险?
请帮我把具体步骤写下来 谢谢了
为什么是20=a*t而不是10=a*t? 请帮我回答一下

两辆相同的车,以相同的速度相向撞击,两辆车的末速度都将为0,即两辆车在将在0.0012s的时间里,速度从36km/h变为0
36km/h=10m/s
此时车的加速度a=(v1-v0)/t=(0m/s-10m/s)/0.0012s=-8333.33m/s2
8333.33m/s2>5000m/s2(即500g)
危险

20=a*t
a=20/t=20/0.0012=16666.67m/s^2
当然驾驶员有危险啊

第二个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