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新准则,开办费,摊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47:30
新会计准则里,还有摊销开办费这一说吗?可以直接一次计入管理费用不?新公司还没盈利。前期全是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之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管理费用的科目说明:"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不摊销了,一次性放入。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企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筹建初始到首次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止(作为会计实务中划分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生产经营开始的标志)
到企业筹建期结束有了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的时候对开办费进行一次摊销记入管理费用。
虽然公司尚未盈利但只要有了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就不应把费用记入开办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