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月开票时将客户名称输错一字,本月客户退回发票,我现在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吗,如何申请开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1:31:26
我猜测:输错字的话,客户肯定就不会去认证发票了,应该属于未认证退回的情况,那么你需要让他给你开一张拒收证明,然后在税控系统中开具一式2份红字发票申请单,选择销方申请,再倒出电子申请单(.xml格式的)到U盘,然后就去主管税务局,税务局经审核后出具通知单,你根据通知单就可以开红票将那张票冲回了!不知道我说的够详细了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贵公司应当据此文件办理。
到税务局申请就行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