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离职,目前合同到期,个人提出不再续签,公司要求补交养老保险等,是否有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3:18:27
原在某国企工作,因单位效益不好,于08年离开单位在外打工。目前与原单位劳务合同到期,原单位要求续签合同,并回去上班。个人不想续签,但单位提出必须补交这一年多单位上缴的养老保险等的统筹部分,否则不放档案。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因为目前已找到新单位接收,所以很想把档案及原来缴的保险转过来,请高手赐教应如何操作,再次感谢。
先谢谢两位。目前的情况是原单位要求我补交全部的养老保险,也就是个人应缴纳的,在加上本应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基本相当于我原来每月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一。补交自己应缴的部分,我认为是合理的,就是不知道单位那部分是不是也是我交。

如果你没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都是由公司给你交的,那么公司的这个要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你必须补足自己应缴的部分。

你当时离开单位时已经办完手续交接及相关的离职手续吗?是不是当时你虽然是人离职了,但是保险还是有单位在给你交的啊,这样情况的话,单位有权问你要这些钱的哦!

广东胡律师:

单位有权要求你去缴纳属于你缴纳的部份,单位那部份不用你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