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商务签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19:44
给你一个深圳的做参考,具体联系当地出入境管理局
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
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S)签注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工作年满18周岁(含)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深圳户籍人员或暂住人员。
(一)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
1、信用等级为1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2、信用等级为2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3、信用等级为3级: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信用等级为1、2、3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确有商务事项需往来港澳地区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2、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一张照片),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单位派遣函》,派遣函必须有备案签署人的亲笔签名。(注:没有备案的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签署。)
(三)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暂住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期超过半年(含)以上特区暂住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暂住证原件。(注:“深圳市居住证”(长期)可代替半年以上特区暂住证使用。)
(四)经社保局确认的社保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均可)。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近3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