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归属拜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38:00
请问,我弟弟九月十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男子死亡!现在我弟弟还在拘留所里,但现在发现我弟弟购买的货车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户主还属于原来的车主,原来车主是通过一个二手车车贩卖给我弟弟。请问:1.我弟弟现在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2.是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在原来的车主方?
3.我弟弟现在还在拘留所内,是否要等到事情解决才能放出来?

虽然没有过户,但是货车的买卖已经生效,交通事故和原车主是没有关系。
如果不是受害人有过错的话,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机动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同等或者无责任,即使造成他人死亡,也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赔偿的问题。
2、和原车主没什么关系。

3、如果构成犯罪判处实行,刑满释放。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