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23:16
男方浙江人今37岁,女方辽宁人今26岁,两人在2007年月7月辽宁登记结婚,2008年8月女方在辽宁生下一男孩,现13个月。男方是在浙江做工程的,一般情况是工程在哪就在哪租房子,女方婚后没有工作。女方怀孕4个月时回辽宁娘家待产。孩子满月后后浙江,后因吵架经常往返浙江辽宁。女方母乳喂养孩子到孩子9个半月(因女方身体问题断奶),孩子基本上都是女方自己带。

现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女方想离婚,不要财产,只想要孩子抚养权。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吗?


如果因孩子抚养权问题要起诉到法院的话,女方应该在哪里起诉呢?

有一种情况可以判给女方

就是 女方这面想法举证 男方不具备抚养条件

这个你找律师就可以

像你说的那样 不要财产只要孩子 这个你得跟男方协商 法院不会管你这个条

件的 或者是法院出面调解

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但男方家庭条件更好可能会对孩子成长更有利这也是事实。
作为女方你要想抚养孩子应尽量提出孩子给你对孩子更有利的理由,争取法院采信。

是有可能的,应该去请一名律师

多收集一些孩子跟女方一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就像你说的 男方无固定住所,对孩子将来读书学习不利

事在人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议两人先协商,一旦要上诉法庭,最好要请个律师。

可以,但一般上认为男性抚养条件好,判给男方较多!你也可以申请得到抚养权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啊!跟男方要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