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离家出走,已满18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3:53:38
我15岁时离家出走的,家人报案,所以身份证一直没有用,现在已经满18岁了,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可以选择不回家吗?(大家不要为我担心,因为家人对我不是很好)如果使用了身份证,警察会不会通报家人?告知我现在身在何方?

我们不提你离家出走的原因,事出必有因,你离家了三年,三年后的现在依然持同样看法,那起码证明你的看法经过了三年的成熟期。

但,如果你不选择回家,那就别使用原来的身份证。既然你决定要分开,那就彻底一些,不要用原来的名姓,原来的地址,原来的一切! 这样你才不会有后顾之忧。

但,你如果坚持要用原来的一切,那你还是得回家。先不说那些繁杂的手续需要回家办理,说说原则。
你就算与家里没有什么感情,但你依然要承担所有的责任,比如赡养。不仅仅是因为你要继承这个姓氏,和给予你身份证地址的这片土地,更是因为责任感。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不管你与家里感情如何?这都是必须要做的。
除非……你放弃你原来的所有,在另一个地方重新生活,以另一个名字,另一种身份。假如……你能办到的话?

孩子回家吧!纵使家人有天大的不是,经过这么些年他们应该已经知道自己错了。或许他们只是做事方式不对。。所有的错他们这些年应该已经偿还了。
不要再让他们痛苦下去。。。
这些年他们都活在自责里!等着你去拯救呢。。。
先回去,让家人知道你的状况,让公安机关知道你平安!

警察有备案 会通知你家人的 你不回家会打可以电话给家里说你不回了 就行了 至于说不说话 取决于你

快回家吧!你家人一定很想你,父母永远是关心你的。

长大了.

就算不回去报个信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