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失窃,怎样出公告吓唬那个嫌疑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11:08
公司同事于宿舍内手机失窃,我们已报案,也有嫌疑对象。现想出个通知,告知已报案,吓唬小偷,希望他能来我们行政部先承认。这个通知要怎样出?怎样表达好一点?请大家出出主意?

尊敬的小偷先生:
我们已经向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为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所以我们跪求您来行政部主动承认作案事实,好让我们对您进行宽大处理。
特此通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寡人的宽大处理

你真是一个传说中的SB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