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趣解释单字——之 以 为 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43:36
我赏的多,快回答吧
谁答了我再追加 急!!!!!!!!!!!!!!!!!!我要“徐以喷烟”“以虫蚁为兽”的“以”;“为之怡然称快”“二虫尽为所吞”的“之”;和所有有“为”“之”“以”“观”的字的解释,快啊

1.用 把。。。看作。。。
2.代词,此
3.观之 之;代指上文‘见二虫斗草间’这件事
昂首观之 观;看 之;代指蚊子
项为之强 为;变得 之;助词,无实际意思【同心之所向】

可以了吗?

一下使我们班的男一号白同学写在作业本上的对于《童趣》的解释。
(绝对真实!)

正确解释: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惊人的解释:

从前有一个叫余的小孩,他能挣着眼仔细观察太阳,见到小东西必然要拿在手里玩。
夏天的文字就像雷电一样,余把自己想作一只鹤在空中飞舞。想着想着,天空中就有了成百上千个余。余又把蚊子关在帐篷里,慢慢地喷毒气,弄得蚊子的脖子都僵硬了。折磨它们我很高兴。
我经常在土里和草里玩,我和石台一样高,虫子和蚂蚁就是野兽。草就是大树。
有一次我在看两只虫子打草,突然来了一个大东西,是个癞蛤蟆,它把虫子给吃了。我被父母捉起来,打了几十鞭子,驱逐到了别的院子。

为当做的意思
之把蚊子当做鹤的意思
以把的意思
观看的意思

“徐以喷烟”以:用。
“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把。为:当作。
“为之怡然称快”之:这。(代指“鹤唳云端”)
“二虫尽为所吞”(哪里有“之”啊?)为:被。
故时有物外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