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下,这个合理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14:20
我帮朋友给别人打了,派出所罚款500,我没钱,他让我借去,十天之内给就行,我怎么都想不明白,他不处理我,就要钱,没有还可以拖几天给,请大家帮帮忙,给点有法律依据的建议,谢谢!!
我现在在家呆着呢,警察告诉我钱够了给他送去,还想问一下他拖这么长时间不处理过期不?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你有违法行为,就要接受处罚,如果派出所不给你出具行政专用发票才算违法。

该罚,省得狗乱咬人

给你备案没?如果没有备案,500块已经便宜你了,如果不交这钱,他们告你寻衅滋事你也没地说理啊,还会留案底,你就偷着乐吧

派出所属于分支机构,有权执行罚款行为,他罚你款是为了补偿被打者,不是归他或者国家所有。

社会主义的腐败啦。当官的要钱啊,你打架了,把你拘留个十五天,你也不好受,他们也麻烦,反正情节不严重的事,又没打死人,也没上级督促他们办理,所以给点钱算啦,你要用法律来说话的话,费用还远不止500,法律是维护有钱人和当官的利益的,这500你就挣只眼闭只眼给了吧,闹下去你没好处。只有是大案重案,还要有上级督办的,他们才会真正干活的。

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要出具处罚决定书和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公安机关罚款,是对行为人的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应该会对此事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你可以向对方提出自己的主张,医疗费用,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