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主营办公用品)自行开发的软件开什么发票给客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42:3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ZGZY GWY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但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应当开具地税的发票,如:“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

地税发票:设计费。

如果经营范围有软件开发则须使用国税商品销售发票,否则按上作。

办公软件 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