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离婚怎么算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17:29
我结婚了2次,八年前离婚,第一个老婆生了个女儿,法院派给她抚养,要我每月给她200抚养费,然后我和现任老婆结婚,一直经济条件不行,为了抚养费一直很伤脑壳,后来我和现任老婆做生意,赚了点钱,第一个老婆跑来找我,要求提高抚养费,说现在物价上涨,然后通过法院判决,提高了抚养费到500元。现任老婆不高兴说,那不是以后我们条件越来越好了,那你以前的老婆不是会又要求提高抚养费啊,为了避免法院追查我经济条件,我和现任老婆商议假离婚,然后我什么都不要,全部财产给现任老婆,我想这样法院在查我经济就不会再要求提高了!
谁知道, 办理离婚还没的半年,现任老婆不承认我们假离婚,房子也不让我住了,财产也不给我了,我想问下,我想取回自己的财产需要些什么手续?谢谢了!
当时办理办理离婚的时候,我是主动放弃了一切财产的哦,不过想的是假离婚的嘛!所以我啥子都没要!全部给了她!
谁知道现在遇到这样翻脸不认的!那些房子财产都是我和现任一起奋斗辛苦赚来来的!本来只想逃避抚养费的,现在....唉!!

未必就没的法子要回来了吗?

1、你付给女儿生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况且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即使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据现实生活水平要求提高抚养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你和现任妻子虽然是假离婚,但是这种假离婚只是对你们两个而言。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你们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在财产分割上也达成了协议,因此你们的离婚再法律上已经生效。
唯一的途径就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你只有在主张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以进行重新分割,但这种证明基本上也很难。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之说.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不存在夫妻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们离婚是你老婆欺诈,胁迫的.无法追回你的财产.并且你前妻可以和别人结婚。

假离婚是你的个人理解,办了手续就是真离婚,法律可不会和你开这样的玩笑。
你是主动放弃了一切财产的哦。

1、弄假成真,离婚有效,你们已经不是夫妻了。这样的案例很多。
2、原本属于你的财产也无法要回。

没办法,自作孽,对自己的女儿你还耍这个心眼,被女人骗了吧,接受教训吧

法律不存在假离婚,是有真实真是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