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的营业税如何计算缴纳,有那些成本费用是可以扣除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1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88号文件规定:
  八、关于物流劳务的征税问题
  (一)利用自备车辆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提供其他劳务(如对运输货物进行挑选、整理、包装、仓储、装卸搬运等劳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物流劳务单位),凡符合规定的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二)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
  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物流企业利用自备车辆提供运输劳务的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3%。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可以凭取得的“陆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依照3%税率缴纳营业税。

  取得的对运输货物进行挑选、整理、包装、仓储、装卸搬运等劳务收入及其代理收入按“服务业”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缴纳的,交通运输业税率为 3%。
计算方法 营业收入×3%=营业税税额。

成本费用扣除前计算缴纳,扣除后缴纳的是所得税,明确概念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