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政储蓄银行上班十月四号上班,十月七号、八号让我正常上班,用人单位说不给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19:16

能在银行工作已经很好了,你能真的去找领导加钱吗?!
先看下结果吧,基本一般是没有结果的!
然后说了的坏处:
1.不说这个是不是领导决定的事情,你这样说了会让他难堪
2.你真说了,领导也会说这个是条例或者人事方面的安排,那么就不可能为了你一个人改变(你如果让很多人跟你一起闹,那你就更是出头鸟了)
3.这样还能让你在领导眼中的评价降低,以后升职的时候,领导还要想想你的处世能力咯
4.就算你拿到了那个加班费用,能多多少钱?还要带上上面的几个比较差的结果!
所以这样比较不值,就算不满那也不能表现出来,不如在你同事抱怨的加加油,看别人怎么处置!你跟在后面就OK了啊!~

肯定是不合理的

可是这社会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反正又不是你一个人这样 尽量忍吧 这年头找个工作不容易

不合理,可也没办法。端人的碗,服人的管,你只能忍受了。要不,就只能一走了之,然后打官司了。

那给不给倒休啊,给倒休也是可以的。。如果连倒休都不给的话,要不就忍了,要不就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