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法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28:45
问题1:婚前他父母买的房子,房产办的他的名字,我们结婚已经有3年多了,请问这个房子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2:婚前他家给我的聘金是属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
问题3:现在买房的话房产做谁的名下,房子就是谁的吗?(听说09年的新婚姻法是这么定的。)
问题4:如果离婚的话双方都要抚养子女,那子女又未满18岁的话,那法院是优先判给哪方?

1,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若他无法证明这些钱的存在,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当然,你也不能承认有这些钱。)

3,婚后买房无论在谁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4,子女若在1周岁以下一般给女方,其他情形判给经济条件较好或有其他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满10周岁的,需适当参考子女的意愿。

问题1:这个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问题2: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的礼金,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但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又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认定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礼金的行为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没有约定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约定是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或返还。
问题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任何一方的合法收入均归双方共有,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购房写上任何一方的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夫妻两个人都是没有区别的。但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为好。
问题4:两大判决原则:考虑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考虑双方具体情况的原则。

房子还不是共有财产
聘金属馈赠性质 属于你的私人财产
房子依照房产证的决定是谁的 但是法律规定 在结婚10年后 就属共有财产了
法院判决要看你们双方是否有经济能力 以及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