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比准了,就没去上班,领工资时扣了我50%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56:59
辞职的时候各各领导都比准了,辞职报告都签过了,工资没给结算,压了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以后,等我领工资的时候是扣了我50%工资,说是单位有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才能令全。当时我提交辞职报告的时候,领导当天都比准了,也没那个领导告诉我现在辞退扣50%工资。请问我的工资是否可以领全?
还有领工资的时候说我合同没有到期!那个合同是补的合同,我从2007.12-2009.3月都没合同,2009年4月好像是让签合同,日期都是以前的,补办的合同,合同上还没看见劳动局的章,就一份,我们也没有,这个有效吗?跟扣我的工资有牵连吗?
还有领工资的时候说我合同没有到期!那个合同是补的合同,我从2007.12-2009.3月都没合同,2009年4月好像是让签合同,日期都是以前的,补办的合同,合同上还没看见劳动局的章,就一份,我们也没有,这个有效吗?跟扣我的工资有牵连吗?
首先要看你在入职的时候进行新员工培训的时候公司的人事专员有没有跟你们讲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你有没有培训签字,如果没有的话,那当然他要全额支付你的工资,还有就是公司在你入职一月内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只是后来才补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我看你现在也别要双倍工资了,告诉他们,如果不给那50%的工资,就去劳动局仲裁,告公司在你入职一月内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没有签合同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