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香港逗留条件(06年10月),09年4月去的省公安厅问话,什么时候能有单程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42:38
打电话去公安厅说是可能又我名字,有经验的朋友请告知,谢谢!

你的分数是不是已经达到或者是即将达到公安部规定的182.7分的审批分数线了?
那你现在报案没有?香港法院审判没有 有没有判决你多少个月内限制入境?
因为你的情况比较特殊 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的定居申请已经审批 且已经上报省级公安机关报批了 那么单程证发出来 单程证只有90天有效期的且 只能申请一次所以 一旦批准 香港应该不会不让你入境的
不过你最好还是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询问下比较 妥当 些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对向你这样的情况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应该没有必要重新 计算时间
且 现在排期的计算方法 是你结婚的当日开始算起 就算是你的分居时间了
过去是按照 你去出入境申请那边申请 才开始算起 现在更加人性化了

你违反了香港逗留条件, 你出境时香港已将你的资料送交给大陆. (你上次出境时, 应是香港的关员亲自带你到大陆的关员手上)

只要你是情况是真实(如结婚), 估计单程证是一定可批出. 只是面试 时会较多审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