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十万块钱,一年后补写欠条,但时间似乎矛盾,请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4:52:57
借钱时间和补写时间没有分清,大概如下:

今借到**人民币十万元整,借钱日期2008年9月19号,到期2009年2月19号,利息五千元,因到期没有归还,另计息09年2月19以后每月六千元利息,,鱼2009年11.30号本息结清

借款人:xxx

2009.9.30号

其中时间有矛盾,因为是补写
回家才发现的,请问这样可以吗?

去律师事务所找个懂行的律师去看看公证一下,毕竟这也不是比小数,当面钱当面弄清还是比较好的,如果以后发生纠纷的话有可能会打官司,那样花的钱更多,不就得不偿失了吗!现在的律师都很会抠字眼的,一个字不行整句话就不对味了,所以那他们看看还是保险!

欠条没有问题,时间也没有矛盾,债务关系比较清楚。有个问题,每月6000千利息约的过高,不合法。

你可以和朋友去公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