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的增值一词是指商品投入的增值还是人力投入的增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48:19
如题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以商品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的税种。
即:增值额×税率 = 增值税。

这里的“增值额”,指的是销售方在销售一个(批)商品的时候,其售价减去进价的差额。比如:某百货商店购进电视一台1000元,然后以1500元售出,这500元就是增值额,

但是,在征管实际中,上述算法不可能实现,因为一个企业不可能只有一笔购销业务,而且也不可能所有的业务都发生在同一天。所以,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简易征收模式,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国家确定的征收率是3%,计算方法是不含税销售额×3%;另一种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就是方法稍显复杂。是用本期销项税 - 进项税 + 本期进项税转出 - 期初留抵 = 本期应纳税额,正数就缴税,负数就留抵。

上述情况,我说的比较简单,实际上增值税非常复杂,三言两语难以说清。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因此说,这个增值既包括商品(原材料)的投入,也包括人力的投入的增值。举例,简单的购销业务,购入商品100元,出售120元,(如果你有进项税的情况下),需要交纳的税额就是(120-100)*适用税率,需要对这个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