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可以打开网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4:15:56
法庭上可以打开网站看页面,直接当做证据吗

直接当做证据可能会有问题。

通常的做法是把需要当做证据的内容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打印出来,到法庭上将该打印材料提供给法官。

原因主要是网页内容会更新,是不牢固的。公证可以使得证据被固定、具有公信力并可确定其内容、时间等问题

供参考,谢谢

网站可以给辩护律师
律师会转交给法官
至于能不能当证据就要看法官接不接受了

网站上的东西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通过公证。

你可以将网页打印出来作为书面证据提交给法院,没有必要带个笔记本到法庭,而且民诉中只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种类没有通过电脑打开网页的,也没有这个必要。
哦,对了,最重要的是将打印的网页公证一下,这样更有公信力,容易被法官认同。呵呵呵,明白了吗!

这个要看看有没有权威了,网站好多东西都是能修改的,你可以先给律师看看,可否行通。楼上说的通过公正也是一种方式,就是权威了。

可以打开,最好是把网站的页面拷贝下来,法庭一般配备差的可以考虑用视频投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