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十一法定假日不放假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4:04:40
我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峻德矿的一名普通的一线采煤工人。 十一期间我们一天假都没有。而且休息还要请假。不请假还要罚款/ 难道我们一线工人连法定节假日都没有权利享受吗? 我该怎么办。谁能回答我
我们是国企。不是私人企业。同情的答案就不要给我了

国庆8天长假,有4天国定假日,如安排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需员工加班的,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对于拒不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你可以匿名向鹤岗市劳动局投诉。

我知道眼巴巴看别人放假,自己还在熬辛苦很不爽,但是没办法,谁叫咋没老板有钱,只能做打工,这些事一般都没人管了,给你放假是人情,不给你放假是道理。。。。

不要不开心了

三倍工资,,,这是国家规定的,一定要拿

告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