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伤害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53:24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幼儿园 在室外举办了 亲子运动会,
场地是平坦的水泥地。上面还铺了地摊。
有个游戏环节是家长小孩一起奔跑。
其中有位家长在奔跑的过程中摔了一跤,
牙齿摔脱落一颗,
现在她要求幼儿园要负全责,出医药费拔牙补牙等等一切费用,

这样合理吗?
幼儿园到底要不要负责任呢?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是意外事件。
幼儿园对此事没有负全责的义务,但可以酌情予以补偿

组织者,有过错承担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对方若能证明幼儿园有过错,则需承担责任,不能证明不承担责任。
举证责任在对方。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意外的条件: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知的;不可抗拒的.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称为意外.
责任的条件:......
其实,由于幼儿园组织不力才造成的后果,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