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生育能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7:01:07
我们结婚8年,我没有生育能力就抱养了一个女孩子,是她妹妹的,那时她妹妹生下孩子在我们家坐的月,她妹妹的生活也由我们来管,后来她妹妹走了孩子由我们管。她经常上班也没有多少时间看孩子,由我和我母亲抓养。以后她看我和我母亲看孩子没有时间管她,就和别人有了关系,经常在外面乱搞,在我们离婚前她还有了别人的孩子,蛮着我们她和她母亲在医院里把别人的孩子打了,我发现后就和她离婚了,孩子那时3岁多了。那时是司法所写的离婚书。孩子归她抚养,我给她5万元【给她2万,两年后给她3万】,现在两年了,我成家了抱养了一个孩子。她也成家了生了一个孩子,在她成家以后在也没有管过那个孩子,把孩子给了他妹妹,名义上没有给,给孩子过生日的时候经常在她妹妹那里过。我知道后想把那3万元给孩子,给孩子存个长期存折,我每月给孩子存上,等孩子有自主能力了自己分配。她想叫我把3万元给她,给她以后她想把孩子给她妹妹。我没有给她她现在上诉了我。我现在想把孩子要回来,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前提是当时这个孩子你办理了正规的收养手续,户口在你们夫妻名下。这种条件下是可以要回来的。

婚生子(无论是否有血亲关系),男方都可以主张抚养权。

我想问一下,你们当时办理领养手续了没有?如果有你可以到法院去变更抚养权。我朋友有一个你这样的情况,他也是男方没生育能力,报了男方妹妹的孩子,养了三年后,男方妹妹又把孩子要了回去,(三年他妹妹未掏过一分钱的抚养费),现在两家人不说话,我朋友想把孩子再要回来,但当时没有办理正规手续孩子不可能要回来。

晕 我捐精子给你啊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