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随意动手打人有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00:41
因为某件小事我们去派出所,我是辩证人,需要按些手印,有个民警说我按不够红,因为有很多份,我只说你刚开始就该跟我说不够红的,我并没反抗不按,那民警连个吓唬也没说就直接用右手很暴力地打了我的左脑,请问那个民警这种行为是否犯法,我可以去告他吗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他这是违法行为(广义),如果有伤,可到检察院举报其暴力取证罪,如果比较轻微,没有明显的伤痕(法医学术语是未达轻微伤),可向公安内设的纪检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他的上级领导反映,肯定会给你一个说法,至少是当事民警的道歉。我本人就是警察。

理论上你是可以告他的,因为他侵犯你了,但现实是你告的话也没用,说不定还被报复,得不偿失,除非你有钱有势.没有的话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

当然是违法的,有证据就去告他!

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打一下不构成伤害。但是你可以给他们制造点麻烦,说手印是在警察暴力胁迫下按下的,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虽然不会有什么实际处罚,但是会带给这个警察不下的麻烦。

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