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央政府的运行机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13:49

美国标准体系大致由两部分组成:(1)联邦政府标准体系或公共领域(public sector)标准体系。是联邦政府负责制定的一些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制造业、交通、环保、食品和药品等。标准数量约4.4万项。(2)非联邦政府标准体系或民间领域(private sector)标准体系。即各专业标准化团体的专业标准体系,一般为自愿型推荐性标准。标准数量约4.9万项。联邦政府曾经是制定和使用标准最多的机构。但随着1995年美国国家技术传播和发展法案(NTTAA,公共法104-113)的通过,联邦政府被要求在可行范围内使用自愿型标准体系的标准或参与自愿型标准的制定。以上两部分标准被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mtimte。简称ANSI)评审会审议通过后冠以ANSI代号的标准为美国国家标准,此外还有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