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和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48:24
我在一间私人加盟的运动服装专卖店做销售员的.由2008年4月份在这公司工作至今一年多了,老板还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有关保险.还有公司上班的时间是按28天制.900元/月.一天9/小时制.节假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也是照常上班并要上12个小时,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2/3倍工资计算.

问题一.私人开的企业或店铺是不是一样也要遵守劳动法的.<如果该企业或店铺不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方面的.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法律>

问题二.劳动法规定的是不是一个月22天制的.<我们公司是28天制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吗?违反的是哪一条法律>

问题三.节假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是照常上班的.<由于节假日多人狂街,并由9小时一天另外加多3个小时班,即是一天12个小时.并不按国家规定的2/3倍工资计算.这样又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法律>

望请有关法律意识的朋友或律师帮忙解答以上的问题<请按顺序回答.悬赏分20>
另附:如果是从其它贴复制过来的或无法律意识的朋友请不要回复,谢谢!

对的,私人企业主也需要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才可以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回答如下:1、要遵守劳动法;2、正常上班时间为一周五天,一天八小时,超过即为加班;3、平时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为2倍,法定假日为3倍。

中国的法那么多,又有几个能真正执行的,只要事情没有闹大没人去管的,

我只知道节假日加班公司应该给三倍日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