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46:36
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将近5年,是2005年3月开始工作的,当时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社会保险的事,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但到了2008年1月的时候,由于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公司又和我签订了3年的新合同,合同约定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种。到现在为止,公司已经扣除我1年8个月的个人部分两险的钱。在今天晚上的时候,公司经理打电话来要我明天主动辞职,明天去办手续。
本来我答应了,但后来一想我如果主动辞职的话会不会有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上网查了一下关于领取失业保险一事,说是如果自己辞职的话就不能领取失业金。
请问各位,如果我去劳动部门仲裁的话是否可以要求把2005年3月-2007年12月的社保补给我,还有就是光给我交两险(失业和养老)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方在我没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具体是多少?谢谢各位,小弟在线等回复

1、国家规定,在入职的第一天开始就应该缴纳保险,所以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你之前的社保;
2、关于社保缴纳哪些项目,目前一般都是要求五险一起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3、不能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若你书写了辞职报告,公司凭此报告,可以不给你相应的赔偿,这点就得不偿失了;
4、公司要求你辞职,你可以和公司要求如下赔偿:
1)待通知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2)4.5个月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在内)
5、在你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然后你如果要领取失业金,需要在3个月内去办理(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

可以的,以前没有交的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你拨打12333劳动者维权热线投诉。

它让你主动辞职 ,你肯定不能主动啊 ,这不是自杀嘛,想好自己的权利,不要让他轻易侵犯!!

LZ加我QQ,细谈。
可以要回保险的。
朋友好,我是北京的劳动维权人士,IT从业10年,维权从业也是10年,有着丰富的PK数家侵权公司的实战经验,并取得了辉煌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