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该选择离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0:54:49
我在公司里做了2个月
跟公司签了合同
2个月试用期
今天10月2日是试用期最后天
我在公司里人际关系没搞好,还谈了一个朋友。并跟他开了房,但没有把最重要的给他。
在第二月的试用期的前一周,公司找我谈话,说我做得不好,并要给我换岗位,我没同意,说要继续做原来的岗位。但是后来的日子里,人际关系越来越差。
并且感觉可能是我的那个男友在背后搞得让单位辞退我。
我要被公司辞了,我并未感觉到他帮我,反而越来越糟。
而且,在9月30日时,人事经理跟部门经理打电话,在我面前,说的很大声,说试用期里随时可以走的,还说,到时候我这个岗位还要再来一个新的人,让这位经理,到时候从我这个岗位挑一个人去他那里。
我不知道这段话是不是故意说给我听的。但我理解的意思,就是一个是想让我辞职,一个是想把我换到另外个部门。
公司里也没有让我写转正的小结。
同事经理也很排斥我。也总是做我。
我现在感觉我在公司里的名声,被我的那位男友搞臭了。我还以为他很好。我真是太糊涂了。
我现在考虑有两种一个就是自己努力一段时间,如果还没有改善的话,也重新找个。
一个就是快点分手,再换份工作。
我心里面是很想离开,但是这个单位离我家很近,我也没跟父母说主要的原因,我没有说,我跟那个男友开过房,而且那是我的第一次,虽然没给他最重要的,但我说过我在公司里谈了一个朋友。我父母建议我不要放弃,不要因为公司里的男朋友而放弃,说我以后会后悔的,还考虑到那个加金的问题。可是我现在想想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他。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我以后到公司里,人际关系肯定很累,在他的作用下,我会在压抑中生活。我本来就是个很不自信,很老实,不太会跟人家交流的人。我现在真的很有压力。
我现在考虑到劳动法,今天试用期的最后天,
如果我不做的话,我该怎么做,我只想太太平平的离职,不想被弄得辞退,也不想弄个什么赔偿。
另外能不能用打电话的方式申请离职,因为现在是在休息日里。
还有我是跟我的部门经理说,还是跟人事经理说。
谢谢~

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劳动报酬----企业与你签订了;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双方可双向自由选择去留。作为劳动者,需提前3天提出报告,3天后,不管单位同意与否,可自由离职----你试用期到了;
劳动法规定,非个人原因的劳动者离职,可享受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待遇----被单位辞退并不是坏事。选择“个人辞职”方式的人,要么脑子有水,要么没学《劳动法》。

都这样了,看样子想不离开也难了,不过我还是建议你有时间检讨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为啥才认识没多久就和他开房?(不管成没成,开房的举动给人感觉就是比较随便的)抛开你所谓的男友不谈,你为啥与所有人都处不好呢?

选择离开是你最好的归宿!

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要让他们小瞧了!

无风不起浪,万事要随遇而安,任何事情只要做的问心无愧,你都可以坦然处之,不管你现在和将来,对周围的朋友都要拿出你的热心和真诚来,要让大家喜欢你,而作为女孩子的你,交男朋友应该慎重,越容易给的东西,他们会越不珍惜,要知道感情和事业及为人的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