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已开过一次庭,未判离婚,准备二次起诉,我收入不高,自认无力抚养女儿,请问诉状上应如何陈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39:22
本人男,35岁,女儿快六岁了,想问一下如果双方都争夺抚养权(或都不要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就你所述的情况,判给老婆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第一孩子小,由母亲抚养为宜,二是你本人自认无抚养的能力。

孩子问题最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判决。一般判决给对孩子成长和教育更有利的一方.

有能力抚养的\ 对孩子教育多的\ 一般分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