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用人单位提走我的档案,至今不退档也无说法,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17:39
2003年4月11日,原用人单位的杭州办事处,在杭州市就业局提走了我的档案,我已把这个提档动作的签字,请杭州市就业局出具了证明,并盖章。

2004年8月,我离开原用人单位,当时整个公司都搬去上海了。该单位的杭州办事处目前还“在册”,但是找不到负责人,上海总公司也找不到负责人。

现在这家单位,不对我的档案做退档处理,我想直接去劳动仲裁去告,不知道是否可行?

如果你是走正当合法的途径离开单位的,你完全可以要回档案.
你可以先向原单位上海方面的负责人说明一下情况,看那边是怎么个态度.
如果你已经向上海方面的负责人说明了要求退还档案,而他们不作处理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