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打我该怎么追究那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10:42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孩子已经2岁了,一直由我母亲帮我带着的。我们家住的是家属院,邻里关系一般,突然有一天保卫科的同事,找到我母亲说,我的同事Y告到领导那里说,嫌我的孩子和她的孩子重名,还说我母亲看孩子的时候在她的门口骂人。我母亲知道后才知道,Y已经在家属院里骂了两次了,只是不知到是什么原因,保卫科的同事找到我母亲以后,才知道Y骂人的原因,我父亲很生气想找她理论的,被我母亲拦下说,既然已经告到领导那里了,就等等吧,看领导怎么处理。打架事件就发生在第二天,下午2点的时候,我和母亲在球场看2个孩子,我姐姐的孩子也在,现在2岁3个月,(球场在我家后面,在Y家的西面),我母亲喊了一句我孩子的名字,被Y听到了,就在家里骂,Y的女儿出来指着我母亲的鼻子骂(跟我的孩子重名的就是这个Y的女儿,今年21岁,在上大学),我母亲就跟她们对骂,Y的女儿上来就踢我母亲(我母亲今年53岁了,身体不好,各种老年病都有,年轻的时候还做过两次乳腺切除的手术,因胆结石做了切除胆和胆囊的手术)我见状赶紧放下孩子去帮母亲跟他们打,Y的丈夫看我上去就向我打来,一把抓掉我的眼镜,还把我的脸抓破了,450度近视的我,当时没有了眼镜,就一下子蒙了,一片模糊,我母亲一把把我推开让我看好孩子,去打电话,因为身上没带手机,只好回家,我抱起姐姐的孩子就往家里跑,打110,给我父亲打,给我老公打,又出去抱我的孩子,当时我的孩子坐在地上哭的很厉害,后来听说我的孩子被踢了一脚,我把孩子送回家,拿着铁棍跑出来,他们一家一看我我拿铁棍就吓的往家跑,因为他们离家近,几步就跑回家了,我跟过去狠狠的踢他的们,用铁棍砸他们的门,我母亲已经被打的很惨,上衣被撕烂了,两个胳膊和胸前别抓的没有一点好皮肤,他们一家3个人打我母亲一个,我被邻居拉走后,他有拿着铁撬出来,我父亲赶来了,我妈说已经报警,不用你动手,接着110就赶到了,110带走了我母亲和Y及Y的女儿,我老公才赶来,看我脸被Y的丈夫抓破,Y的丈夫正在家里躲着,我老公很激动摸起切菜的刀就向Y的家里冲,拉我老公的人太多,我老公没看到Y的丈夫,后来110又带走了Y的丈夫。我不放心母亲就和姐姐去了派出所,我母亲已经躺在那里一动不能动了,我母亲的高血压冠心病都是很吓人的,经过这一架,我都不敢想象后果,跟民警沟通打了120,送我母亲去了医院,Y看我母亲住进医院,也让他的女儿打了120,住进医院了。

按照你所陈述的状况,你母亲的伤势构不成轻伤,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但可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由派出所审查后决定是否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二是可以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诉讼,要求追究民事责任,对致伤你母亲身体,由此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