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本人已离婚,现29岁,房产未写有我名字,是否可以马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没有年限的设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37:53
之前的房产是结婚之前买的分期贷款的。不是我的名字买的。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书上说明房产不归我所有。

你好,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 申请资格: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补充: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二 申请程序:申请人到户籍登记地的街道住保办提出申请、领取保障性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申请人填写《核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送交街道住保办→街道住保办受理→组织对申请家庭情况入户调查、第一次公示→初审→报区住保办复审→进行第二次公示→报市住保办备案→轮候摇号→配售、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