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脑放在朋友家里他可以归为己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2:20:55
我的电脑是临时放在朋友家里的,可他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想拿去卖了。我报警了,后来我去他家里找到了他,可他不赔偿我。派出所来浙江把他带到苏州(因为是在苏州发生的,他是浙江人)半个月后我问派出所办案民警结果,民警却和我说他放出来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原因是他可以把我放在他家的东西归为己有。请问怎么办?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

他属于非法侵占 已经侵害到你的权利 你可以起诉他 让他对你进行赔偿
数额较大的可判处有期徒刑的 你还是先找他谈 告诉他中间的利害关系
如果他还是不予赔偿的话 就用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益

非法侵占在刑法上分三种,其中前两种构成非法侵占罪,后一种属于职务侵占罪,各自构成及量刑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样的话你也没办法,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他归还你电脑,不过你要有证据证明你把电脑放在他家.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有可能法院也不会受理,他这个不是盗窃。不过行为相当可耻,以后交友一定要慎重,他这个应该是非法侵占,如果金额比较大,可以咨询律师有没有必要起诉。

你该问问民警同志,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