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有个基本账户,想再以公司的名义开个账户能开什么账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1:23:29
我司是个人独资企业,已经有个基本账户了,想再以公司的名义开个账户,这个账户是在公司的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这个账要怎么做,谢谢各位了

公司帐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同时,还规定: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而一般税务稽查以基本户入手。

不可以开基本账户,可以开一个一般账户,而且这个账户只允许缴款或进行转账,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取现金,会计上只要在银行存款这个科目的二级科目下注上这个开户行的名称就可以了。

开一般户与开基本户所需资料是一样的。一般户只存不取,就是说除了不能提现其他业务都是可以的。
如果一般户是为了内账所开的,只用记清每笔业务发生情况就可以了

再开的户是一般户,做牵涉到这个户的分录时明细科目分清就可以了。

可以再开(叫一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