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款,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农民的农做物来还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40:15
我家因98年借高利贷,欠人6000。先后还了7500。 他说我们还的都是利息,说我们还欠本钱6000。 他们与2005年起诉我们,法院判决我们继续还款,当时没有复议, 法院执行的是否是3年期限, 法院是否能没收我们的农作物来低债,
还有就算可以执行农作物, 农村的地是按人分的, 要是执行是否只能执行欠款人的地, 子女的地不能执行,
请回答的详细点,谢谢

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拍卖你的农作物来抵债,有可能会执行你别的财产,毕竟农作物关系生计而且不太好执行,如果执行的,只可以执行欠款人本人的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中该人的份额,其他任何人的都不可以执行的。

必须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