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人跑了我该承担欠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47:47
我07年把房子租给了别人,今年八月租房人不辞而别,不但欠我房租还欠下两年的电费及滞纳金5900元,请问这笔钱应该由我来承担吗

你是房主就只能由你承担,找到那个人你再跟他要,和电业局没关系。你把房子租给不认识的人,怎么能两年都不查询煤气水电的缴费情况呢?吃一堑长一智吧!
不过,欠电费的事可以找电业收费所或电业局交涉,一般欠费催缴三次后就应该给断电了,然后计算滞纳金,怎么可能两年不缴费还可以继续用电呢?你应该仔细查一下你当地电业部门对欠费断电有什么具体规定,看看收费的是否存在工作疏忽,如果该断电没给断,就是他们工作失职,那么从应该断电时起的电费和滞纳金你就不应该负责,只承担应该断电之前的电费和滞纳金。尽量协商解决吧,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