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骗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2:56:27
我朋友的哥哥 通过相亲会找了个对象 (男的29 , 女的30)搞了1年了 提结婚的事 双方家长也都同意 刚开始女方问新房谁的名字 朋友哥哥说我爸的 那女的脸一下拉下来 回家就告诉了父母 女方父母转天来男方家说 这个市里人房子都得过户到儿子身上 男方父母说行 不就2万过户 反正也过户到儿子身上 没什么损失 找了个好日子去登记 女的告诉男的你先去排队我有点事 排半天也不见女的 一会女的母亲来了 给男的喊出来 先去你们家看看装修嘛样了 (男方跟女的一起去看的家具 一些东西 女的耐的全都满足给买了 都买的贵的最好的)

现在离结婚还9天 女方家又开始蛮狠不讲理 说得买2个电脑 先把改口钱 先给了吧 买电脑 双方都同意先给了 买了2台电脑 男方先给的改口钱 男方找女方要时 女方父母说我们一分钱没有 就是有也不给你 给我们闺女 以后我们闺女管钱

然后男方说那你先给我点 就开始闹起来了 女方家长他爹说 行了 你回去 下午让你爹XX地方 我跟他说 男方就走了 下午女方爹跟男方爹说 我告诉你 你回去把 25号 不结婚了 你们在家听信 多尔结婚把 最后还出言不逊

女方买的电视 告诉男方42寸液晶 4500元 今天安装师傅来 拿出发票一看才3600

现在男方看透女方家了 不是过日子的人家 想离婚 想把给女方的彩礼钱要回来

法院 钱能判回来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她这不属于骗婚,只能算道德范畴的事。打官司真不好说,毕竟悔婚的是男方。挺难办的。先结婚,生了孩子让她滚蛋,一分钱也不给。这女人太可恶了

应该想办法把结婚证给办了,什么都好说了。不办结婚证举行仪式是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违法。现在悔婚,恐怕花出去的钱难要了,还是想办法办结婚证,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