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遗产没有给孙子而给了孙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45:58
我未满18周岁,姐姐比我大12岁, 由于她总是可以去照顾我爷爷,所以爷爷决定把他的房子全部都给了我姐姐,和我没有任何关系,遗嘱当中也没有提到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合情合理吗? 从法律上来讲, 爷爷在遗嘱中要把房子的所有权给了长孙女,与长孙没有任何关系,可以吗?我爷爷现在太老了,可能对一些事不是很清楚。
我的父亲已经决定放弃并同意由我姐姐来继承 我只是想问,在情理上讲,这样做好嘛? 我也没有过重大不孝事件,爷爷的遗嘱中没有的我的名字,甚至跟长孙一点关系都没有,从法律上讲,可以吗?

你爷爷其实立的一份遗赠。遗赠是针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孙子女不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你爷爷立的是一份遗赠而非遗嘱。
遗赠也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行为,不违法的情况下是有效力的。所以你爷爷把遗产遗赠给你姐姐是合法的。

可以 你爷爷有权处分他的个人合法财产 任何人无权干涉

完全可以,他的房子愿意给谁就给谁,和什么关系没关系

遗嘱是由儿子或者女儿来继承的。跟孙子辈儿的没多大关系。
除非他的儿女已经不再或者不要.遗嘱这东西也可以由当事人所支配,因为他是遗嘱的拥有者。
总之老头做的没什么错误。

从法律上讲,是合法的!你的初中课本上应该讲的很清楚啊。

既然老头下的遗嘱,法律上时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