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被撞倒,主张误工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36:55
我妈在上海打工,10月2日她骑车时,看到一辆轿车停着,以为里面没人,就骑车从旁边过去。谁知道里面有人,突然开了车门,把我妈撞晕在地一段时间。对方自然想推脱责任,但交警根据目击者证词,判定对方负责,我妈没有责任。
交警把我妈的自行车和那人的轿车扣下,说7天内如有不适到长宁区中心医院检查,检查费和医疗费由对方负责。10月3号的检查结果是颅部没有明显异常,还有别的检查,都是没有大碍,但需要多卧床休息。检查和药费总共花了2000多,是对方掏的。当时是中秋节,那人给我妈500块钱。
但是我妈回来后这几天觉得头部血管胀痛,胃也不舒服。那人10月5号想把车子提走,但是交警没有上班。我爹这几天也请假了,在租住的地方照顾我妈。检查结果是没有明显症状,但以后万一有后遗症怎么办呢?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未必管用。亲戚们说应主张我父母二人的误工费(他们十一不放假的,所以是请假。他们的日工资之和约200元)。还有人说要向对方要几万块钱以防后遗症,但我们也感觉不合理。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较好,特别是后遗症的问题。明天就10月9号了,问题的处理就要结束了。一般来说,胃部出现不适和这起事故有关吗?谢谢!

可以主张误工费 但是至于后遗症的费用要有有权的医院出具的证明才可以 否则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获得支持

没办法的孩子,听老天吧,你问人家赔钱,人家肯定不会给你的啊,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