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小车在十字路口由北向西右转弯,一辆载人无照无证无头盔的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2:24:58
国道上与一条南北向的小路形成十字路口,没有信号灯。我驾驶小车从小路口由北向向南准备向右转弯时,被一辆行驶在国道上载人无照无证无头盔的摩托由东向西快速碰撞到我车左侧,致使摩托车上三人倒地,其中司机经检查为盆骨(胯骨)断裂错位。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拨打122后来了个临时警察(交通队指派的临时工)来处理现场,后录口供时让我缴纳100元照相费,每天20元车辆扣留停车费(都没有票据),那么他有没有执法权?收取费用是否合法?

一、交警队办事不合法,你可以向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费用合理的,但是没有收据不合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11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2、第15条第2款 只是轻微伤,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3、第19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警官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事故责任认定很可能是你主要责任或全责,对方是次要责任或无责。
1、国道和普通道路,可能会有一个箭头形状的“干路先行”标志牌,地面或者有一个三角或等号的让行标线,根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如果没有干路先行标志或者让行标志标线,根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3、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如果你直行,则摩托车全责,因为根据《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摩托车无照无证超速,并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只是加重了后果。所以最多只负担次要责任。

三、你的车辆的损失,由摩托车承担。有责任在摩托车责任范围内负担。无责任在交通三者险无责任赔付范围内赔付,保险没有购买或者无法生效,无责任时也要赔付。

四、如果当时发生碰撞的时候,你尚未拐弯,或者能够别人看不出来你拐弯的意图,你可以一口咬定,你是直行。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话,摩托车全责。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你的全责或者主责。

如果你是右拐,那么无论是否有让行标志,至少都是主要责任。

摩托车先碰你吗。 有没有踩线呢.打转向灯呢.在没有信号灯的地方估计就是看司机有没踩线了. 如果没有. 而且是摩托车碰你的. 那就与你无关了. 重要的是. 你的车有没买保险. 如果是全险. 根本不用你操心.

我劝你还是赶紧去找司法工作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