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妇有义务为其还债吗?法院可以代债主扣我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48:06
我儿子(34岁)98年结婚,当年就与父母分开家产,分开户口各起炉灶过日子。儿子2007年借了人家的钱出走了,债主找不到他本人,把我儿子告上法庭的同时,死盯着我老夫妇还钱,儿子已多年不与我们联系,他借了人家多少钱,借钱干什么,我夫妇一概不知情。我夫妇体弱多病,无力赏还,也不愿为其赏还。(他在外的债务有可能我老夫妇有生之年还不清)请问我夫妇有义务为其还债吗?债主以将我儿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代债主扣我工资吗?

广东胡律师:

在法律上你们夫妻没有义务为你已成年的儿子承担债务。

你们夫妇没有为其还债的义务。
债主将你儿子诉至法院并胜诉的话,法院也无权克扣你的工资还债的。
放心,我们是法制的国家,如果有人侵犯你上述权利的话,可以报警(拨打110)。

儿子已经成年,你没们有替他还债的义务,这点放心,被告是你儿子,法院是不会对你们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

儿子已成年,且借款用途与二老无关。因此两位老人没有还款义务。
两位老人并非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无权作出对他们不利的判决,更加没有理由和依据代扣工资。

不可以,没那么糊涂的法官吧,可能有猫腻哦。

跟你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