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政策问题的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26:39
案发地吉林省。亲戚家小孩15周岁,是班长,因为批评了一名同学,这个同学便纠结6个社会上小混混到班级里殴打小孩,他们利用学校中午午休时间到班级殴打小孩的,学校有门卫,中午有值班老师和副校长。但是老师和门卫等人都声称不知道小混混到学校,小孩在防卫过程中打死一个打伤一个,小孩也身受轻伤,这起案件在当地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当时有几家媒体到学校要求采访,但是都被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给摆平了,最终才没有让这起案件公布于众。在案件没有审理完结之前,律师和小孩家都知道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为门卫没有实行登记制度嘛!才得以让小混混进入学校对小孩实施报复行为的,从而最终引发致人死亡案件的。小孩家当时害怕学校不配合取证以及写呼吁信等等问题,没有征得学校同意,自行和2个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小孩家四处借钱,求亲告友终于凑齐了16.6万元的赔偿款给了2个受害人家属。一家是15.6万,一家是1万,出于同情和感受,小孩家在赔偿款之外又多给了2.4万元给了15.6万的那家,二家合计19万元。现在案件审理完结了,小孩家生活陷入了停顿状态,非常艰难。律师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认为在这16.6万的赔偿款中,学校应该承担6.64万元的赔偿责任,于是,上个月,小孩家长到学校和教育局协商追偿经济赔偿一事,令人遗憾的是,校长和教育局局长坚决不承认教育部门有任何责任,不同意协商赔偿,要求小孩家通过打官司让法院裁定,教育局局长甚至狂言说我们这么大的局不怕打官司,即使官司输了,法院裁定赔偿一百万也同意给,诉讼费更不在乎。事实上,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他们情愿浪费司法资源和纳税人的钱,也不同意协商赔偿,他们知道小孩家是外地人,经济条件不允许,在当地也请不到法律援助的律师,打官司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网友朋友们,我现在请教你们二个问题:1、小孩家现在确实请不起律师,他家如何能追偿到这6.64万元的赔偿款呢?2、小孩家到什么部门上告才能让这个校长受到应有的处分甚至撤职呢?事情是今年5月发生的,跨过2个学期了,在这起重大的死亡案件中,校长至今都没有受到任何处分,而且至今担任校长一职。这起事件要是在辽宁省的话,校长没几天就下台了,因为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未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由学校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

省城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上访

先说第二个问题吧,你们要直接告校长的话,只有向其领导反映,或者是找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比如教育局,但是看你们的情况,找教育局似乎是不可能的了,那就只有找他的上上级了,或者不断上访了,但是这样花费的时间是相当多的,而且很费精力,你要有相当的心理准备。
我觉得直接向法院起诉比较好,实在请不起律师的话,就自己上吧,找法律援助中心或许还不如自己告,毕竟如果涉及到教育局的话,得看律师是不是敢去得罪那些人了。不过你们也还是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我建议你们先只告学校(告学校这个单位而不是校长或是老师),毕竟他们的责任在那,不是一句不知道可以推托的。如果你们打赢了,那么校长自然会受到处罚的。

亲戚家小孩15周岁,是班长,因为批评了一名同学,这个同学便纠结6个社会上小混混到班级里殴打小孩,小孩在防卫过程中打死一个打伤一个,小孩也身受轻伤.我佩服你亲戚家小孩,你所叙述的案情隐瞒了很多东西,不好回答,另外可以告诉你,学校肯定又责任。只是办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