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故成植物人已两年多,妻子没有尽义务照顾过丈夫一天,这种情况妻子可以离婚并带走两人的孩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25:09
丈夫因故成植物人已两年多,妻子没有尽义务照顾过丈夫一天,但娘家为丈夫看病花了3万,这种情况妻子可以离婚并带走两人的孩子吗?谢谢各路神仙啦!
关键问题是:现在用商量的办法已经行不通了,男方如何在法庭上提出合理要求或者有力证据能把孩子留下?谢谢!

夫妻一场,把孩子留下女方自己走吧没有人会指责女方的!男方已失去了健康,孩子是他生命的延续,对婆家也是一种安慰......

按照道义讲应该留下来,但是我们不能要求谁都像电视上的那些伟大人物一样,一照顾就几十年.毕竟我们还是活在现实中,只要你选择离开,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的.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她应该不可以带走孩子的;不过要看孩子的态度了,离婚是可以的。你们最好协商解决问题,否则要去打官司的(可能性大的)。

从道义上讲女方不应该带走孩子,那毕竟是男方生命的延续,可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女方应该把她带走,男方本来就生活困难,留下孩子也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条件,你们可以打成协议,女方要定期带孩子来男方家,孩子永远随他爸爸的姓,这样对双方都好。仅供参考

离婚是她的权力,至于孩子的事是要看男方的意思了,但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在道德观上是说不通的。。。。。。。。。

什么都可以,只是良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