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腿因公受伤,创伤面积8*4厘米,未伤及骨头,请问这类情况能否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7:02:32
我的恢复情况一般,现在走路还是有点不方便,尤其蹲不下去!请各位老师赐教!!

看你说了这么多,只有“因公受伤”四个字说到点子上。
恕我直言,不管你多重的伤,即便残疾,即使瘫痪,只要不是“因公”便没有补偿;不过既然你自己都认定了“因公”那便好办了,因为理论上只要确认“因公”受到的伤害,无论费用多少,只要你保留了医院的单据,报销就是。如果还想要单据之外的费用,就需要做伤残鉴定了。这不用我教你了吧。相信我,如果是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只要你能扯,就能拿到钱。

你所谓的因公,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如果确实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的伤那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补偿

如果不是上下班而造成的伤害,均可以按工伤赔偿,因为出去办事都是为了单位,所以单位应该负责。

肯定要啦!我单位一小姑娘因工作夹掉一个小指头的指甲也报的了工伤啊!并有薪修养了2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