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的户口可不可以在武汉新洲学驾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12:45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个户籍证明就ok了。

楼上的说的不对
在外地办驾照不用开户籍证明,要现住地的暂住证和身份证原件。

学习驾照没有户口限制,驾照的个人信息按照身份证(户口)登记的信息一样,只是颁发驾照的单位是当地的(新洲区)交通管理局,并且驾照电子信息也在新洲交通管理局信息库内。

如果日后需要迁移驾照,比如迁回襄樊交通管理局的驾照,也很方便,现在都是电子信息联网了。所以不必担心户口问题。

根据公安部办理驾照的有关规定,办理驾照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取得驾照后可以通行全国。你的户口在襄樊,在武汉新洲学驾照是不可以的,但你武汉新洲交警部门有人,也可以办。

按照规定,只能在暂住地学C1,C2,C3,C4证.

如果说你通过非正常渠道拿到B1或B2证,后果严重.

建议你到自己的户口地考B1或B2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