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进来,关于侵犯健康权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45:57
去年的时候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女的,我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年底就去见了他父母,她父母也没什么意见,我们就决定今年3月份结婚!结婚时没有登记!可是今天4月份,我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去医院检查,原来感染上了乙肝,而且是大三阳,病情很严重,必须马上住院治疗!这时那个女的才承认她得乙肝很久了,而且也是大三阳!一个月后,我治成了小三阳,我就出院了,带药回家打!再过了一个月,我的抗原就转阴了!可是还得继续治疗!这时我提出了分手!那个女的就在我朋友的面前说,我很无情,我很过分什么的!可是我哪里无情,哪里过分,我到目前为止,已经治疗了5个月,花了几万块,承受着病魔的折磨!那个女的家里一分钱都没负责!他们丝毫没感到对不起我!也没感到内疚!基于此,我想向法院起诉,我的要求如下,第一,对那个女的隐瞒病情,造成我的感情和精神的伤害做出赔偿!第二,退还我家给他们的聘金!第三,赔偿我感染这个病后精神上的伤害!第四,承担我所有的医疗费用!
这样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需要哪个证据?如果不支持,我最多可以要求那个女的,赔偿什么呢?

应该属于故意伤害吧!乙肝并不容易传播,但性行为时可以传播的,那女人知道自己有乙肝还长期与你发生关系使你感染,属于明知和故意——伤害你的健康。
关键是中国法律规定你是举证方:1、首先你能证明你的乙肝是她传染的,并把你的治疗单据等准备齐;2、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她属于明知和故意。3、证明你们的关系。
法律的规矩就是要求事实清楚,每一步都有足够清楚的证据证明,从而形成证据链,来证明所有事实。

1.你的诉讼将得不到支持,你目前状况等于没有结婚,法院对于你们的婚姻诉讼只能是不予受理。

2.如果以经济纠纷诉讼,法院可以酌情认定,让对方退还部分彩礼。其他经济上纠纷法院基本上都不会支持你的!

这种隐瞒病情的状况到了法庭还不是各执一词,法院没法判的,你能拿什么证据呢,所有的东西都是你单方面的,而且还没结婚,想分个财产都不行,目前最多只能拿回彩礼钱,治疗费用和赔偿是不大可能的了。很同情你,但没办法,法律不讲人情,只讲证据和条款。

你们现在的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所以说他们并不对你负有扶养义务,也就是说你生病了他们没有义务为你支付医疗费,至于健康权侵权赔偿,个人觉得不是很好弄,但聘金可以通过不当得利来请求退还。而且,因为你说那个女的在你朋友面前说什么了,我觉得可以请求名誉权受损赔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