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官司好不好打——律师朋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8:35:15
我一个亲戚家去医院生小孩,上午做B超医生说可以大生,下午7点开始大生,但是到10点多还没有生出来就去做刨腹产!结果,小孩不幸伤亡,医生也给出不了合理解释!并且不叫家里人看小孩!很明显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是家县级医院,这样的官司好不好打!

从专业角度来说,本案属于医疗纠纷。
在律师眼里,医疗纠纷是最难办的案子。

首先,必须要确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担负的过失比例。
并不是有病人去世,医院就得负责任。

这个鉴定,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委员会鉴定。也就是说,由县卫生局组织人鉴定。

要知道,县级医院的领导班子都是县卫生局任命的,这之中,律师很难处理。

当然好打了,伤亡了,还不让看,知情权被侵犯了

抓紧时间封存病例,然后和医院交涉,不行就起诉。记住先封存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