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了一个关于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金的请求报告,请问这个报告合不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44:22
全文如下:

XX公司:
本人XXX现年X岁,家住XXXXX。于XX年XX月XX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XX公司XX车间工作,按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中规定的社会保险。经本人XXXXXXXX。一起决定自愿放弃合同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不要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部份自己也不缴纳,以后也不追究公司责任,一切后果自负。特此报告。望同意为感!

申请人:
家庭成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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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协议为公司起草,原因为此公司面临倒闭,存活期最多一年。所以大部份职工不愿意缴纳而给予的这份报告,请问合不合法,谢谢!

这个报告算不上违法,因为他是员工向公司提出的请求,但是公司不能接受该请求,因为公司依法交纳保险是法定义务,不是公司说了算.而且公司交纳保险不仅仅是对员工负责,而是公司的社会责任.实际上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主要用在了现在领取养老金的人身上了,并没有为将来的我们留下.这是社会责任.
公司如果以前已经替员工交纳过保险了,肯定是不能因为员工请求而不交纳的.如果第一次为员工上保险,倒是可以以员工不提供有关资料而暂时不上.

不合法

社保是法定必须交的,不交社保,风险在单位这边,一旦被社保查到或者员工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无条件补交,甚至被罚款

一句话,无论签不签什么不交社保的协议,只要不交社保,单位就要承担潜在风险,没的商量

肯定是违法的。从法律层面来讲,社保金是国家强制征纳。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的,自2008年起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劳动报酬,并补交社保金。从经济层面来讲,如果不是备案合同,其发生的劳动报酬不准税前列支,增加企业所得税负担。

违法的,最起码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普遍,我单位也这样做。不过基本是自愿,公司鼓励做社保。违不违法,不知道,但没人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