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制宪权的本质是公民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1:37
在课上已探讨出制宪权的本质是公民权利,理由是什么呢?

这可以从法律的本源上来说的。

制定法律的权利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执行,但是,作为现代民选政府,立法机关的权利本质上来源于公民权利,这涉及到卢梭所说的“权利让与”问题,即立法机关由公民选举而来,则本质上是公民意愿的代表,其所有权利都必须服从于公民的意愿。

不知道我这么说你是否能明白,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实际上……

这就要看宪法的性质了

宪法的性质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那么宪法的制定就变得尤为重要,也必须把握在公民手中作为公民权利,不然的话怎么么保障宪法的内容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呢???

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而制宪权又是直接涉及公民权利的基本的法律,因此,属于人民。

在这大家都只是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不具备真实的法律效力,.和有力的法律观点。我给你个律师网站.那里.面全是专业的律师,把你的问题留在那个.网.站,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的,你在网上打110 找到第一个进去就是了,我肯定不骗你。而且绝对免费放心使用。